关于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各市场业主,相关经营户: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区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道经营。 农贸市场内及周边道路不得违规摆摊设点、流动经营,所有摊点须归店入市,沿街店铺货物摆放不超出墙体。 二、规范车辆停放。 机动车、非机动车须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在市场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消防通道、交叉路口等未施划停车位的区域随意停放车辆。市场业主要规范市场内车辆管理,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市场,因经营需要装卸货物的,须确保安全和道路通畅。沿街商户要主动劝导购物者规范停车。 三、保持环境卫生。 市场业主要统筹管理市场内环境卫生,落实农贸市场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保持摊位及周边干净整洁,无积水、杂物堆积,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市场内公益广告显眼整洁。各商户不随意倾倒污水、宰杀家禽,沿街商户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保持门面及周边整洁。 四、加强消防安全。 不得占用或堵塞市场及周边的消防通道。市场业主要定期检查维护消防等基础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规、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五、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商户须持有齐全有效的相关证照,并按规定悬挂公示。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制度,保证来源可追溯。猪肉摊档要确保生猪肉品“两证两章”齐全。食品需有清晰完整的标签,严禁销售“三无”食品。熟食经营要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不得违规使用“生鲜灯”。 六、规范价格计量。 市场设置公平秤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商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杜绝价格欺诈和计量作弊。 七、各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自觉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八、专项整治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满后进行常态化管理。 九、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本通告,共同打造整洁、有序、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大队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5年8月11日 |
站务QQ:739378638 Email:739378638@qq.com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谢谢!
Copyright ©2022 汕尾人之家(https://www.516600.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