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赤坑镇联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依法拆除东溪河禁养区内2处违规养殖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保护东溪河水质安全。 ![]() 2处养殖场位于赤坑镇南土村禁养区域内,占地总面积约50亩。此前,赤坑镇政府多次告知当事人,指出禁养区域内养殖属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当事人自行搬离。多次劝解仍不改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养殖场依法处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好人民群众。赤坑镇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对禁养区内养殖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不听劝解、限期未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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