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门户 新闻 海丰新闻 查看内容

【鹰击行动】深夜惊现“雨衣侠”?海丰公安:拿下!

2023-6-26 20: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6/ 评论: 0

摘要自“1+N”“鹰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附城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023年6月21日,附城派出所接 ...
自“1+N”“鹰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丰公安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附城派出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3年6月21日,附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位于附城镇关厝围的首饰加工处遭人入室盗窃,放在客厅和房间内的废半成品银首饰材料均被盗。接报后,附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赴现场展开侦查,通过调阅案发现场监控发现,6月20日凌晨2时,一男子穿着雨衣、戴着头盔鬼鬼祟祟摸进屋内实施盗窃。

该所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经缜密侦查、循线追踪,办案人员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卓某雄(男,31岁,联安镇人)及其落脚点。6月23日,办案人员成功在附城镇南湖小学附近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卓某雄抓获,并追回被盗的2144克白银。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卓某雄利用其在该首饰加工处兼职的便利,萌生了盗窃白银的歪心思,于6月20日凌晨,身披雨衣头戴头盔,做足了伪装自己的功夫,携带门禁钥匙进入房间实施盗窃。不曾想,到手的白银还没捂热,不到三天就给公安机关抓个正着。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卓某雄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汕尾人之家 |网站地图

粤ICP备2023025384号-2

站务QQ:739378638 Email:739378638@qq.com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谢谢!

Copyright ©2022 汕尾人之家(https://www.516600.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