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门户 新闻 查看内容

注意!12月8日起,汕尾市疫情防控措施有调整!

2022-12-9 19:1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2/ 评论: 0

摘要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和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工作要求,12月8日起,汕尾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汕尾市各交通站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我市保留便民采样点,为群众提供 ...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和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有关工作要求,12月8日起,汕尾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汕尾市各交通站场不再查验旅客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我市保留便民采样点,为群众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对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康复机构等八类特殊机构,继续落实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扫场所码、继续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温等措施。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普通门急诊凭绿码就诊;发热门诊逢热必检核酸;住院病人及陪护继续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相关要求及时调整。
温馨提示: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负责人,在公共场所内需正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是对老年人最好的保护在此,汕尾市疾控专家强烈呼吁:希望全社会关注并大力推动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

快查一查家中老人家的疫苗接种记录带家中的老年长辈去接种新冠疫苗如果老人家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可联络当地接种门诊
加快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让我们从关爱家中耄耋老人开始




来源 :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汕尾人之家 |网站地图

粤ICP备2023025384号-2

站务QQ:739378638 Email:739378638@qq.com

声明:本站转载文章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公益目的,无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处理,谢谢!

Copyright ©2022 汕尾人之家(https://www.516600.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